知识点整理三十、期货交易的个人投资者
依据《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》,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前,期货公司需评估投资者的基础知识、财务状况、期货投资经历和诚信状况,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:
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。
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,通过相关测试。
具有累积10个交易日、20笔以上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,或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期货交易成交记录。
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。
其他法律法规、交易所禁止或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。
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,应当符合的条件:
申请开户时其托管的上一交易日日终的证券市值与资金可用余额,合计不低于50万元。
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6个月以上,并具备金融期货交易经历。
具备期权基础知识,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测试。
具备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。
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。
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其他法律法规、交易所禁止或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。
通过期权经营机构的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。